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市場,保障各方合法權益,鄭州市近期出臺了《房地產經紀機構服務16條規則》,內容涵蓋經紀機構資質、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等多個方面。該規則旨在提升行業服務水平,遏制市場亂象。
規則對經紀機構的資質管理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必須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同時,規則強調經紀機構在提供房源信息時必須真實、準確,不得發布虛假廣告或隱瞞重要信息,以避免誤導消費者。
在服務流程方面,規則要求經紀機構與客戶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保留服務記錄至少三年。針對收費問題,規則禁止經紀機構亂收費或強制捆綁服務,需在合同中清晰列明費用項目和標準。規則還強調從業人員應誠信經營,不得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并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解決糾紛。
該規則的實施預計將有效提升鄭州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進市場健康發展。消費者在交易過程中可依據規則維護自身權益,減少潛在風險。未來,相關部門將加強監督執法,確保規則落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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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1-07 04:03:37